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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形象,针对三轮车入城通行加剧交通拥堵,存在通行安全隐患的问题,石林县积极研究对策,根据有关法规,自2020年8月1日起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限制三轮车通行。
限行公告一经发布,交警部门立即行动,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三轮车驾驶员也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可以明显地看到行驶在城区的三轮车数量急剧减少,交通秩序有了很大改善。
据悉,限行三轮车类型为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限行时间自2020年8月1日起,每天8:00至20:00。限行路段为:龙泉路(检察院路口至石林大酒店环岛路段)、长湖路(大屯廉租房路口至石林大酒店环岛路段)、石林南路(教育局路口至石林大酒店环岛路段)、阿诗玛南路(阿诗玛环岛至石林大酒店环岛路段)、阿诗玛东路(阿诗玛环岛至石林大酒店环岛路段)、石林中路(会议中心路口至石林大酒店环岛路段)、阿诗玛西路(城古楼路口至阿诗玛环岛路段)、阿诗玛北路(莲花池路口至阿诗玛环岛路段)、双龙小街(税务局路口至南鹏宾馆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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