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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五华区审计局发布《关于工程建设中税金调整如何认定的审计经验案例》,为后期审计工作中遇到类似情形提供了参考。
去年9月至12月,五华区审计局对五华区一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该项目始建于2009年5月4日,于2013年4月19日竣工验收,历时近4年,后又由于工程决算工作一直没有完成,工程价款延期支付,期间建安工程税金发生调整,该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给予调整税金差价要求。经过分析研究,审计组依法作出给予调整税金决定。
五华区审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税金因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按照当时签订的合同是不予调整的。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并未就2011年国家税金调整提出调整意见书给建设方,要求进行调整。从这个角度来说,都是不应给予调整的,但是考虑到调整后的税金将来施工企业是要交给国家的,另一方面建设方没有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施工方,为保护中小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按照依法审计,最终同意对调整后的税金给予认定。
“这是五华区审计局遇到的一个税金调整实践案例,具有普遍性,很值得参考。”上述负责人表示,及时根据此项目审计结果归纳总结了《关于工程建设中税金调整如何认定的审计经验案例》,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审计署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工作要求。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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