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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全县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嵩明县财政局立足职能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财政保障工作同全县双拥优抚安置有效衔接,编实编细项目预算,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各项工作资金安排与拨付,保障双拥优抚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优抚安置经费保障,足额编实编细项目预算。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年度实际和上一年度各类双拥优抚支出数据作为编制2022年度双拥优抚安置资金依据。加强资金统筹调度,提早安排资金,优先将双拥优抚安置各项经费列入预算,安排县级项目预算资金1502万元,切实保障全县双拥优抚安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县组织开展的“春节”“八一”系列慰问活动,积极做好拥军共建,按照安排不少于230万元资金标准,慰问驻嵩部队、优抚对象、退役人员等;安排家属优待金521万元;安排各类安置相关经费487万元;安排优抚补助资金264万元。
健全优抚标准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积极配合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从资金源头开始到用款全程监管,即资金下达、分配、申请、审核、支付每一环节进行监管,规范预算执行、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力,加大直达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做好对烈士家属、带病回乡复退军人等人员的定期补助、抚恤金等按月足额管理发放工作。
强化责任加强项目管理,推动双拥工作再上台阶。配合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重点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整合,推动项目实施对特定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跟踪和监控,强调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竞争性谈判实施灵云山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统筹各级财政资金86万元,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投入76万元打造嵩明县双拥主题公园,营造双拥创建浓厚氛围,使军地共创融入百姓生活,让广大青少年崇尚英雄、崇尚军人氛围更加浓厚,对双拥工作的开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周金荣)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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