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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个多月前,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的灰色鸟类,身上有血迹,急需救助。接警后,林草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鉴定该鸟是一只苍鹭,属“三有”保护动物,民警随即将受伤苍鹭送到牛栏江镇百花箐山谷萌宠乐园交由专人进行救助和喂养。
救助人李亚吕回忆起苍鹭刚送来时的状况表示,它翅膀受伤,一直在流血,脚杆也有受伤,仔细检查以后发现翅膀有脱臼的情况,还有外伤。
经过一个多月精心救助和调养,这只苍鹭伤情恢复很快,现在已能在百花箐山谷里自由地来回飞翔,并经常从笼子里走到池塘边觅食,到傍晚的时候,它又回到笼子里,从以前的不敢靠近人,到现在已经习惯了和救助人员在一起的生活。
饲养员孟轩柱告诉笔者,苍鹭刚送来的时候,喂它吃东西它不吃,只能将食物放在那儿,人离开以后它才敢吃。现在,苍鹭已经接纳了饲养员,饿了的时候会主动寻找饲养员,人和苍鹭之间建立起了信任。孟轩柱说,救助动物,自己也是非常高兴,通过这么长时间的喂养,他和苍鹭已经建立了感情。
经确认,这只苍鹭伤势已经痊愈,并恢复了野外生存的能力。考虑到它喜水的生活习性,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将选择合适的水库对苍鹭进行放生。
近年来,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力度和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得到增强,积极救助受伤野生动物的行为也越来越多。今年以来,已没收救助近50余只野生动物。(车欣 王顺)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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