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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机构的废水、废弃物收集处置是重要一环,监管部门如何开展工作,落实各项责任?
2月6日,笔者跟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工作检查组,先后来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就疫情发生后对相关部门的污水处置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天早晚共2次对医院污水进水情况进行监测,详细查看进水的氯含量,并根据含量的高低,确定消毒药剂的投放量,包括污水处理的厂地、周边、所有消毒池口都会进行消杀,污水排放均达到相关标准。”现场,当听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基层科科员杨帆这样介绍时,检查组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就疫情防控污水处置工作所采取的措施给予了肯定。
“今后,我们将继续对辖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医院医疗废水设施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采取日检查、日监测工作机制,对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开展自查整改。”检查组工作人员表示。
辖区医院的污水排放处理情况良好,那城镇污水的处理情况又如何?为此,检查组一行又来到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厂进行实地检查。
据悉,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占地176亩,日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服务人口72.92万人,纳污面积45.07平方公里。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工厂一级处理工艺段污水处理设施、二级生物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通过观看水质净化厂整个工艺流程,零距离感受生活污水由浊变清的全过程。“现工厂每天可处理污水12万吨,处理后的水质均可达到1级A标,出水经过紫外消毒和投加次氯酸钠后排入明通河道。”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厂生产科副科长严云峰介绍。
“疫情爆发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立即开展疫情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连续印发多份工作方案和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医疗机构废水、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加强环境监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切实落实环境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副局长阮虹嘉如是说。(邬艳芳 张云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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