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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应有之义。2021年,嵩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成效明显,年度硬任务圆满完成,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整治模式,基本建立“有投放、有收集、有运输、有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村庄环境卫生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目前,辖区三镇两街道共有76个村委会,538个村小组,已基本实现垃圾治理工作全覆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已经建立。为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杜绝垃圾治理反弹,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嵩明县城市管理局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2021年制定印发《嵩明县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累计投入790万元,向各乡镇分发四分类垃圾桶6000只,垃圾分类亭60座,补助248.16万元鼓励各乡镇购置环卫车辆26辆。通过硬件建设,完善并优化农村设施设备,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全覆盖、全收集、全清运。
稳定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利用小街生活垃圾焚烧厂和老地山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短距离的优势,减少中转环节,保障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2021年11月各乡镇生活垃圾运至焚烧厂处理9798.37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检查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人居环境整治的顽疾,根治难、难根治,需要长期抓、抓长期、反复抓、抓反复。一是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倡导垃圾分类投放,可回收垃圾自行收集出售,不可回收垃圾分类倒入对应的垃圾桶、点。二是开展集中清理行动,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清垃圾”为契机,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截至目前,各镇(街道)、园区整治裸露垃圾点1496个,清理裸露垃圾3400余吨。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普遍增强了群众在垃圾收集上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环卫保洁意识,使居民养成卫生、文明的好习惯,营造出全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加大打击力度,每月对1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全面排查,有效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
实践证明,以农村垃圾治理为杠杆,能够促进乡村从“环境美”向“生活美”、由“外在美”向“内在美”的转变,在潜移默化中,推动村民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只要从实际出发,以实干求实效,治好环境顽疾,补齐生活短板,就能迈出乡村振兴的坚实一步。(嵩明县城市管理局供稿,李茜、李振恒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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