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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15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伴你行”——昆明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近年来昆明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法和主要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
近年来,昆明市检察机关聚焦民营企业家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先后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做到执法考虑稳定、办案服务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不利影响;以“不喊不到、一喊就到、服务周到”的工作态度和方式,对企业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在工作中,深入推行“阳光检务”,及时公开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流程及处理结果。全面加强与民营企业、与工商联、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自2019年以来,昆明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对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2320人,提起公诉2095人;批捕妨碍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类犯罪26人,起诉39人;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978人,起诉72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191人,起诉184人;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对于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犯罪,批捕170人,起诉256人。严厉惩治影响经济发展的黑恶势力犯罪,2020年与去年同期相比,起诉非法高利放贷人数上升103.3%;起诉操纵经营人数上升90.1%;起诉欺行霸市人数上升1366.7%;起诉插手民间纠纷人数上升68.1%。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黎介绍,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同时,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分析和把握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党委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提出建议;结合办案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慎重发布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新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顾及民营企业关切,最大限度地维护民营企业商誉。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明市检察机关聚焦涉疫征收征用问题,对昆明5个主城区34家民营企业实际调研后,专门发布“涉疫征收征用相关法律问题解答”,为相关主体依法、合理解决可能存在的行政争议,以及民营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助力民营经济安心、良性、持续发展。
张黎表示,在今后工作中,昆明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心贴心”“实打实”地为民营企业服务,把服务理念、政策、措施落实到办理每一个涉企案件中,一以贯之地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排忧解难,让企业“稳得住”“活得好”。(杨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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