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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首批实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昆明官渡区人民法院自启动试点工作以来,结合审判实践需要,不断总结创新,探索出一套实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体系,不仅提升了民事诉讼审判质量和效率,还为案件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改革取得实效。
近日,市民杨某某一纸诉状将云南某公司告至官渡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归还向自己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306万余元。据《借款协议》显示,2017年5月和2019年7月,该公司向杨某某分两次借款共计25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对借款金额和利息进行了约定。但该公司在偿还了部分本息后,便不再按约归还剩余借款本息。
在对案件进行研判后,受理法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经调解,该公司同意归还剩余借款本息,杨某某撤诉,法院速裁团队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约31341元。纠纷不上法庭就得到解决,还节约了时间和费用,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这是官渡区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实施繁简分流改革的其中一个案例。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官渡区人民法院移送多元调解组织案件16179件,调解成功4044件,其中经司法确认1626件,司法确认涉案金额约2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120万元,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29天。
在实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中,官渡区人民法院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找准案件分流、调解、速裁、精审四个核心要素,弹好“一分二调三裁四审”协奏曲。其中,“一分”就是在事务分流基础上设立专门窗口,由资深法官引导纠纷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实现纠纷“一次分流”;“二调”是指对于完成“一次分流”后导入“诉调对接中心”的纠纷,由13家调解组织、240名特邀调解员组成调解后台,根据案件类型进行诉前调解;“三裁”是指对于诉前调解达成一致的、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由速裁团队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或作出裁定,固定调解成果;“四审”是指对于进入诉讼程序案件,复杂疑难、专业化强的案件交由精审团队进行审理,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效果。
为实现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官渡区人民法院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契机,根据本院案件类型及繁简分流改革实际需要,优化院内司法资源配置,科学组建简审速裁团队和精审团队,进一步促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官渡区人民法院按照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以及N名多元化辅助人员模式,重点打造11个简审速裁团队,主要承办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件。速裁庭对常见类型化纠纷逐步推行要素式审判,通过类案同审、多案连审方式,法官自主研发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加速案件审理进程,案件审理时长缩短50%以上。对进入精审团队的民商事案件,由承办法官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再次分流”,争取80%案件运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独任审方式处理,20%的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通过案件会商、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形式进行研判处理,既保证司法效率又提升案件质量。
据了解,通过实施繁简分流改革,法院审判效率极大提升。今年截至11月26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725件,审(执)结案件29562件,结案率70.85%。法官人均收案802件,人均结案569件,位居全省前列,繁简分流试点改革效能显著。(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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