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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0日从昆明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次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3月19日24时,昆明市无本地新增确诊病例,现有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2例。其中,1例为西班牙输入确诊病例,1例为法国输入确诊病例,患者正在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接受治疗。2月21日至今,昆明已连续29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报告,全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云南省12号通告发布以来,昆明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第一时间成立由卫健委、公安局、文旅局、交运及外办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紧扣关键环节制定工作方案,与海关、机场、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群防群治,及时开展大量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处置工作。截至3月19日24时,共隔离医学观察1274人。其中,回国中国公民1141人,外籍人员133人,有效遏制疫情输入和扩散。
“目前,我市无高风险县区,无中风险县区,未出现因复工复产引发的聚集性疫情。”昆明市卫健委党委书记张云海介绍,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已进入“下半场”,防控形势发生重要变化,特别是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反弹压力持续增大。
据悉,按照云南省第13号通告精神,3月18日,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对加强境外输入防控工作提出更新更严的工作要求及措施。其中,对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昆明的入昆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部开展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入境到昆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者、密切接触人员,严格按照处置流程,及时送至指定医院进行医学检测留观或留验站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同时,对昆明市入境中转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目的地为省外城市的健康状况无异常人员,准予放行中转,并通知目的地指挥部;目的地为省内其他州市的健康状况无异常人员,按云南省有关境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所有入境到昆人员应主动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属地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医学检测正常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个人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张云海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用工单位、接待单位应切实履行入境到昆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上报职责。社区实施网格化管控,排查监测落实到人到户,对工作推诿、落实不力、谎报瞒报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目前,昆明已设立市民举报电话,鼓励对违反昆明市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措施人员或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1-63121441)。
接下来,昆明市将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强化社区防控基础作用,压实压紧防控责任,做好单位机构场所防控,并分区分级聚焦重点,加强卫生综合执法监督。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落细落实精准防控措施,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确保生产生活秩序稳健恢复。(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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