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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安宁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安宁市关于在审计发现问题处理中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作为云南省一项创新型制度,该《办法》出台得到了云南省审计厅、昆明市审计局指导和帮助。
安宁市审计局本着敢为人先、事不避难的探索精神,不断完善制度,明确相关规范,严格评价标准,与审计业务体系融合、贯通、衔接,对审计改革发展进行有益探索,让配套措施更加契合审计职业特点,总结形成业务操作规范。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启动容错免责机制的4项基本原则、4个基本条件、11项适用情形,以及5项不适用审计容错免责机制、不予免责的情况和启动容错免责机制的程序、容错免责机制的结果运用、保障措施等相关细节制度。
接下来,安宁市审计局将实际运用好此项制度,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遵循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衡量标准始终如一,做到依规依法审计、实事求是评价、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坚持“一事一议”严把关,对符合容错免责认定条件的事项,按照确定的程序“一事一议”,严格把关认定;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原则,一个界限定宽严,维护普通群众切身利益,审慎运用审计容错免责机制,防止拿容错当“保护伞”,激化干群矛盾。
安宁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出台有利于推进容错纠错、激励担当作为、鼓励改革创新,对保护干部创造活力、鼓励干部探索先行、支持干部敢闯敢试,实现包容试错与担当作为有机统一,促进本地区突破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吕明昊)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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