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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定的《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为做好两个《条例》制定、修订各项工作,昆明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班子。起草班子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广泛调研,吸收总结昆明市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成功经验和做法,多次征求省、市(县、区)相关部门、部分专家学者、市民群众意见,在人大论证、政协协商和公开听证的基础上,字斟句酌,反复修改完善后,提交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二审,并报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表示,湛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是昆明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经全社会共同努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但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导致的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产生的尾气污染、个别工业集中区工业废气污染,以及春夏季臭氧污染等问题已逐步显现。新制定的《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六十七条,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应对等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其中,围绕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目标,明确了各级政府监管职责;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主要问题,强化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进一步厘清部门管理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201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促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订,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目标,在总结昆明立法经验和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注重与上位法相承接,重点在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与优待、社会服务与宜居环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戚永宏表示,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保障老年人权益,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杨 爽)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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